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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垃圾分类新标准:最高罚款额升至10万!
发布时间19-08-02   点击次数:302次

杭州是全国垃圾分类工作首批46个先行先试的重点城市之一,今年杭州也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6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实行


8月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予以批准。 修改决定将自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施行。

8月2日上午,杭州市城管局召开通报会,通报相关情况,杭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分类指导科科长曹勐琦答记者问。
现场介绍,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底,杭州市因垃圾分类而立案查处共6145件,其中,个人4539件,单位1606件。



杭州垃圾仍然是“四分”


 命名有变 细分规则提前看 
杭州市城管局明确表示,杭州现在乃至今后的垃圾分类法,没有“干垃圾”和“湿垃圾”之说,还是采用原先“四分”法,只是名称上有稍许调整,分别是有害垃圾(红桶)、可回收物(蓝桶)、易腐垃圾(绿桶)和其他垃圾(黄桶)。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易腐垃圾






其他垃圾





处罚力度加大


新修改《条例》加大了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处罚力度。新《条例》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违反单位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新《条例》修改了对乱丢垃圾、丢错垃圾的行政处罚: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物业、居委会、村委会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处罚,也从原来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或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高到了“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增“信用惩戒”


新《条例》指出,杭州市会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制度。此外,违反该条例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联运环境率先探索垃圾分类“征信体系” 

早在今年年初,联运环境就在杭州市运营的项目小区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征信体系”的可行性。联运环境联合余杭区城市管理局推出垃圾分类提醒服务,通过联运环境的智能监管服务,如果监控到某住户没有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该住户将会收到由余杭区城市管理局发送的提醒短信,提醒住户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正确投放。


前,联运环境在杭州余杭区运营的垃圾分类项目覆盖300多个小区,服务22.6万户家庭。联运环境进驻的小区,都会举办众多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如入户宣传、主题宣传,积分兑换等,力求让小区居民都知晓垃圾分类并能正确进行垃圾分类。经过项目运营,项目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9%以上,垃圾分类正确率达93%以上,形成了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这对垃圾分类“征信系统”平稳推进有重要推动作用。


来源: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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